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
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
法润乡土,童声回响:江财学子在流坑村播撒法治星火(通讯员 林梦洁(línmèngjié))7月1 日,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 实践队走进抚州市乐安县流坑村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。队员们抵达后开始与村领导(lǐngdǎo)对接活动细节,并走访古村(gǔcūn)书院了解当地文化(wénhuà)。
随后两天,队员们分组深入农家,重点向村内儿童普及法律知识。他们发放(fāfàng)宣传资料,讲解(jiǎngjiě)身体安全(ānquán)、财物保护等基础内容。走访中,有队员注意到孩子们对法律概念比较陌生。“什么是犯法?” 一名男孩好奇地问。队员们耐心(nàixīn)解释,并发现孩子们提问积极,学习兴趣浓厚。借此机会,他们热情邀请孩子们参加7月3日下午(xiàwǔ)在村活动(huódòng)室举行的模拟法庭体验活动。
7月3日下午15点30,模拟法庭活动准时开始。实践队员(duìyuán)首先向在场的孩子和家长介绍(jièshào)活动目的(mùdì)——通过互动体验(tǐyàn)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(nénglì)。紧接着,队员们现场演绎了一幕情景剧,学生 “王昊(wánghào)” 与两名“同伙”堵住同学 “吴磊”,对其进行推搡、辱骂,并恶狠狠地威胁道:“给我钱,不然揍你!” 随后强行夺走了他的零花钱。这种身临其境(shēnlínqíjìng)的感觉,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校园霸凌。
情景剧结束,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陈禹轩走上前台(qiántái),结合剧中情节进行讲解。他(tā)明确指出:“推搡、殴打他人,如果造成伤害,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;强行抢走别人的钱物,数额达到一定程度(chéngdù),就是抢劫行为,这都是法律禁止的,要承担后果(hòuguǒ)。” 他更着重传授应对策略:遇到欺凌要第一时间离开现场、尽快告诉(gàosù)信任的老师或家长(jiāzhǎng)、记住对方特征或保留证据、在必要时报警。孩子们听(tīng)得非常认真,“要告诉老师!” 台下一个小女孩小声回应道。
活动进入高潮环节 —— 角色扮演。孩子们热情高涨(rèqínggāozhǎng),纷纷举手报名。在队员指导下,几位小(xiǎo)朋友分别穿上法官袍、佩戴简易徽章,扮演起法庭角色。他(tā)们模拟了开庭、陈述、辩论等流程,对 “王昊” 的(de)霸凌行为进行 “审判”。“现在开庭!”“小法官” 敲响法槌,神情严肃。“小公诉人” 条理清晰地指控:“王昊和他的朋友打了吴磊,还(hái)抢了他的钱,这是违法的!” 孩子们运用刚学到(xuédào)的知识,经过(jīngguò)讨论,最终认定 “王昊” 的行为是错误的。
此次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实践(shíjiàn)活动,让流坑村的(de)(de)孩子(háizi)们第一次亲身接触法庭(fǎtíng)流程,体验法律的运用。活动反映出(chū)乡村儿童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有待拓宽,而孩子们表现出的参与(cānyù)热情,也凸显了基层普法教育的必要性。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子利用专业所长,通过情景模拟和角色体验的方式,有效传递了法律知识。“如果城里孩子是‘主动学法’,那乡村孩子就是‘渴望学法’。” 队员李虹燕深有感触地说。暑假社会(shèhuì)实践服务队表示将持续探索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,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力量。

(通讯员 林梦洁(línmèngjié))7月1 日,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 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 实践队走进抚州市乐安县流坑村,开展暑期社会实践。队员们抵达后开始与村领导(lǐngdǎo)对接活动细节,并走访古村(gǔcūn)书院了解当地文化(wénhuà)。

随后两天,队员们分组深入农家,重点向村内儿童普及法律知识。他们发放(fāfàng)宣传资料,讲解(jiǎngjiě)身体安全(ānquán)、财物保护等基础内容。走访中,有队员注意到孩子们对法律概念比较陌生。“什么是犯法?” 一名男孩好奇地问。队员们耐心(nàixīn)解释,并发现孩子们提问积极,学习兴趣浓厚。借此机会,他们热情邀请孩子们参加7月3日下午(xiàwǔ)在村活动(huódòng)室举行的模拟法庭体验活动。
7月3日下午15点30,模拟法庭活动准时开始。实践队员(duìyuán)首先向在场的孩子和家长介绍(jièshào)活动目的(mùdì)——通过互动体验(tǐyàn)提升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(nénglì)。紧接着,队员们现场演绎了一幕情景剧,学生 “王昊(wánghào)” 与两名“同伙”堵住同学 “吴磊”,对其进行推搡、辱骂,并恶狠狠地威胁道:“给我钱,不然揍你!” 随后强行夺走了他的零花钱。这种身临其境(shēnlínqíjìng)的感觉,让孩子们真切感受到了什么是校园霸凌。
情景剧结束,暑假社会实践服务队队员陈禹轩走上前台(qiántái),结合剧中情节进行讲解。他(tā)明确指出:“推搡、殴打他人,如果造成伤害,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;强行抢走别人的钱物,数额达到一定程度(chéngdù),就是抢劫行为,这都是法律禁止的,要承担后果(hòuguǒ)。” 他更着重传授应对策略:遇到欺凌要第一时间离开现场、尽快告诉(gàosù)信任的老师或家长(jiāzhǎng)、记住对方特征或保留证据、在必要时报警。孩子们听(tīng)得非常认真,“要告诉老师!” 台下一个小女孩小声回应道。
活动进入高潮环节 —— 角色扮演。孩子们热情高涨(rèqínggāozhǎng),纷纷举手报名。在队员指导下,几位小(xiǎo)朋友分别穿上法官袍、佩戴简易徽章,扮演起法庭角色。他(tā)们模拟了开庭、陈述、辩论等流程,对 “王昊” 的(de)霸凌行为进行 “审判”。“现在开庭!”“小法官” 敲响法槌,神情严肃。“小公诉人” 条理清晰地指控:“王昊和他的朋友打了吴磊,还(hái)抢了他的钱,这是违法的!” 孩子们运用刚学到(xuédào)的知识,经过(jīngguò)讨论,最终认定 “王昊” 的行为是错误的。
此次“法润乡土,四海同音”实践(shíjiàn)活动,让流坑村的(de)(de)孩子(háizi)们第一次亲身接触法庭(fǎtíng)流程,体验法律的运用。活动反映出(chū)乡村儿童获取法律知识的渠道有待拓宽,而孩子们表现出的参与(cānyù)热情,也凸显了基层普法教育的必要性。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学子利用专业所长,通过情景模拟和角色体验的方式,有效传递了法律知识。“如果城里孩子是‘主动学法’,那乡村孩子就是‘渴望学法’。” 队员李虹燕深有感触地说。暑假社会(shèhuì)实践服务队表示将持续探索更接地气的普法形式,为乡村法治建设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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